“同志们,刚才,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2个单位党组的负责同志分别立足本单位本系统,对今年以来落实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讲出了成效,也讲明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推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抓日常监督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做好抓早抓下防微杜渐,11月25日下午,全县近300名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同志、联络员参加了崇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32125”监督工作推进会议。
会上,现场发放了《湖北省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问卷》、2020年度履职宣传折页以及自编《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法规文件汇编》,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崇阳县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办法>》《关于推行“32125工作法”促进日常监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党内法规文件精神。
“听了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和相关党内法规文件的衔接关系解读,让我们对党内监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我们在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发挥派出机构探头作用提供了指引。”崇阳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万一珩说道。
“一要高度重视,明‘责’到位。二要督责压责,定‘责’到位。三要真抓实干,履‘责’到位……”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志强就深入落实“32125工作法”,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切实抓好日常监督,讲了三点意见。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求大家要深入领悟好此次会议的精神实质,回去后认真学习,反复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何志强书记的讲话,深入阐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是党组(党委)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责任和长期责任,进一步深化了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整治站位,我们将运用‘32125工作法’抓实日常监督。”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铎林感慨道。
据悉,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崇阳县纪委监委创新推行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送教上门”,加强调研走访和对相关县直部门的督促指导,共发现问题73个,共追责问责14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已销号整改59个问题,剩余问题限期销号。
全媒体记者: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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