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操作程序
(一)到户发展产业项目扶持操作程序。
1、计划申报。由村、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员、包保负责人与贫困户商量,确定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填报《崇阳县贫困户产业扶贫计划申请表》,逐级签字盖章。报乡镇审查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对产业进行分类,统一汇总后,向产业扶贫专班申报。产业扶贫专班对全县产业扶贫户进行分类、汇总。
2、组织实施。项目计划确定后,由乡镇组织,村、产业指导员、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实施到位,产业扶贫专班组织产业对应科局及时派人到贫困户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3、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取乡镇验收、县抽查的办法,首先由贫困户向村委会申请产业项目验收,村委员会及时向乡镇汇报后,由乡镇组织验收小组,对产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别由验收人员、户主、村、产业指导员、乡镇签字盖章在村进行公示后报县精准扶贫指挥部产业扶贫专班。县指挥部产业专班牵头组织有关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乡镇验收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4.资金拨付。产业项目验收合格的,将补贴资金以“一折通”的形式拨付到贫困户;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对挪用、截留、骗取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示范村及脱贫之星等验收评审程序
由乡镇负责组织村、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员、帮扶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示范村及脱贫之星进行评议,将结果汇总上报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各乡镇初评申报材料对扶贫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示范村及脱贫之星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并进行评比遴选,验收评比结果经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分别给予发放补贴资金和有关奖励资金。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