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扶贫政策解读之三:产业扶贫①

一、产业扶贫对象

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中有劳动就业能力的家庭和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有突出贡献的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示范村都可享受产业扶贫政策。

二、产业扶贫政策

(一)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及创业奖补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发展产业和创业的分别给予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封顶。

(1)新发展楠竹、雷竹、油茶、茶叶,花卉、水果等经济作物规模达到2亩以上的,楠竹按500元/亩奖补,雷竹按800元/亩奖补,油茶按600元/亩奖补,茶叶按1000元/亩奖补,花卉、水果按300元/亩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对达到乡村振兴奖补标准的贫困户在享受乡村振兴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奖励。

(2)新发展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按照其实际投入不少于6000元以上的,每户给予2000元奖补。

(3)新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养牛达到1头或养羊5只以上,每户奖补2000元;发展鸡、鸭、鹅等家禽达到50羽以上的,按照每只1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养猪达到2头及以上的,每户奖补2000元。

(4)新发展水产养殖业达到2亩以上的,按照每亩50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5)新养蜂达到10箱以上,按照每箱4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6)种植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单一品种面积达到3亩以上,按照每亩200元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7)创业奖补:2020年新发展农家乐、农家超市、发展电商网点产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的,每户2000元奖补。

(8)特殊情况实行一户一策、一事一议给予奖补。

(二)市场主体扶贫政策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采取土地流转、牲畜托养、推进技术、新产品推广、农产品加工、运输、产业合作联盟、农产品销售对接、吸纳贫困户入股、实施订单农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和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等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连接机制。种植业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其他产业规模按实际情况确定)稳定带动贫困户5人以上且每人每年增收达到1万元以上的,每吸纳一人按2000元计发补贴给新型经营主体,每个新型经营主体不超过5万元。并开展扶贫新型经营主体突出贡献奖的评选活动,通过综合考评来进行评比,评选前10名的每个新型主体奖励5万元。

(三)特色产业示范村奖励政策

按照因地制宜、长短结合的原则,建设特色产业扶贫示范村,重点扶持茶叶、油茶、笋用竹、中药材、小龙虾、蔬菜、水果采摘及农家乐、家禽家畜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特色产业带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比率达到80%以上,对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增收有显著成效的村进行特色示范村评比,评选前10名的村进行奖励 ,每村奖励10万元。(往年已经享受特色产业示范村奖补的原则上不再享受)

(四)“脱贫之星”的扶持政策

鼓励贫困户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激发贫困户的自身动力勤劳致富,脱贫光荣,坚持扶勤不扶懒的原则,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对发展产业脱贫成效显著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发展产业收益人均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或特色产业规模在全县排名前50名)进行综合评比,选取前50名作为先进典型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往年享受过奖补的不再纳入评比范围)。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云上崇阳投稿邮箱:chcyw@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云上崇阳严正声明:本平台原创文章和图片未经授权许可,严禁私自转载转发。经许可后,转载转发需注明出处和原创图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