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启动应急车辆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第19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和人员运输保畅通、严管控、防输出系列要求,省防指物资与市场保障组组织研发的“湖北省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通行证平台”)已在全省启用。崇阳县针对应急车辆开始全面实施电子通行证,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平台简介
“通行证平台”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三个环节。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单位依托“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凭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专班)负责后台审核,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信息通过审核后,由交通保障专班集中审批,并生成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下发至申领人微信端。
路面防控人员通过微信扫码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审批的电子通行证或纸质通行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一、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
1.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
2.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
3.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
4.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
二、申领方法
(一)验证码申请
各申领单位向所属工作组申请验证码,如不明确自己所属工作组请咨询县指挥部3688555。
(二)填写申领程序
1.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湖北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办通行证”,进行实名认证(仅限与疫情防控运输相关的单位办理,非疫情防控车辆请勿申领)。
2.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单位联络人姓名、电话,选择拟提交审核审批的指挥部,输入验证码口令,上传单位信用代码证,及电子通行证申请表(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要用自己的信用为申请的车辆担保,如使用电子通行证办理与通行证注明事项无关的事情将纳入信用管理)。
3.输入车辆、人员相关信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4.上传本次运输的相关证明(运输合同、货物调拨单等)、人员流动证明或健康码。
5.点击提交,并选择“接收审核结果通知”,等待审批结果。
三、操作演示图
四、注意事项
1.需省内跨地市通行的疫情防控车辆,请提前咨询各地市管控政策(武汉:027-85396280,027-85395866,省内其他市州:027-67122700),遵循一事一办原则,最长有效期不超过3日,避免通行受阻。
2.之前办理的县内通行证与应急电子通行证并行,双证有效。
3.只办理始发地和目的地为崇阳的应急车辆,非崇阳境内通行及非应急车辆都不予办理。
4.除医疗、应急、生活物资保障的大型货车外,其他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入口的车辆,需办理电子通行证。
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3日
附件
电子通行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