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廉洁“套餐” 确保端午过廉节

“崇阳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钒产业化办公室原副主任汪某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4月19日,汪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端午节前夕,崇阳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引发热议,再次敲响清廉过节“警钟”。

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崇阳廉政网、“清风崇阳”微信平台等载体连续刊发廉洁提醒、案例剖析、纪法知识等内容,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

据了解,该县纪委此前还印发了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文件,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端午节前发送4批次廉政提醒短信,覆盖全县150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高峰期。崇阳县纪委始终紧盯关键时段重要节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采取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节前提醒、廉政谈话、通报曝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志强表示。(王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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