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装修装饰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再随意丢弃处理。26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官网就《广州市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第二次意见征求(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二次征求意见稿,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排放人需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还应当对装饰装修废弃物处理方案进行备案。
二次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对住宅、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进行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其产生的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及其相关活动将得到规范管理。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方便投放和利于保洁的原则,设置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并可委托第三方对临时堆放点进行管理。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推进装饰装修废弃物清运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逐步实现装饰装修废弃物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排放人应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排放人所在区域如实行物业管理的,需提前告知物业管理人排放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时间和地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提前告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放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时间和地点。二次征求意见稿称,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排放人可以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装饰装修废弃物排放服务协议,鼓励排放人通过装饰装修废弃物清运平台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装饰装修废弃物。如果在广州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相关施工单位应当将装饰装修废弃物处理方案的相关信息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新规拟规定,施工单位如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饰装修废弃物的,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装饰装修废弃物的,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悉,广州不少地方镇街已在基层城管或环卫部门统筹下在辖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放点,引导辖区内居住小区居民或商户将装修装饰工程所产生的余泥渣土废旧家具等放置在临时堆放点暂存,并聘用有资质的运输车队对废弃物外运处理。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