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最新餐饮食品抽检结果公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6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共4类食品6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总体情况

饮料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和粮食加工品2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崇阳县康洁尔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吉尔牌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1-06-09),大肠菌群,CFU/mL检测值为7,3,6,8,16,标准规定为n=5,c=0,m=0。

由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检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2. 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3. 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茶叶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吡虫啉、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唑虫酰胺。

三、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2011]第4 号卫生部等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B₁。

2.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氧化硫残留量。

3. 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 生湿面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并[a]芘、米赤霉烯酮、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曲霉毒素 A、曲霉毒素 B1、氧化苯甲酰。

6. 玉米粉、玉米片、玉米渣抽检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 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四、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T 21733-2008 《茶饮料》,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致病菌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2. 蛋白饮料抽检项目蛋白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3. 果、蔬汁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4. 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耗氧量(以 O2 计)、亚硝酸盐(以 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食品抽检合格情况表


来源:云上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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