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先生

我已经收到了4万元赔偿款,非常感谢你们!
7月2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收到天城镇居民胡先生的来电,胡先生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为其挽回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事情起因

2018年胡先生因建房需要,通过网络查找到山西运城某公司联系购买瓦片。该公司2018年8月31日至10月23日,分3次向胡先生出售3车瓦片(板瓦、筒瓦、滴水、花头、花筒等)共计73122元。胡先生收到瓦片后,2018年9月至11月在所建房屋找施工师傅安装了瓦片,但该批瓦片安装上不久后,部分瓦片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起先胡先生不以为意,认为是个别问题,但后来问题越来越严重。至2020年3月,胡先生发现房屋已安装的瓦片存在大面积甚至是整体的开裂、脱落等严重质量问题。
“云调解”巧解纠纷
2020年3月以来,胡先生多次诚心与该公司联系损失赔偿事宜无果,4月15日,万般无奈的胡先生决定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求助。了解了胡先生的情况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当即派人进行调查,对胡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由于是疫情期间不便人员流动,且对方公司所在地是山西运城,相隔千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于2020年4月28日向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求助。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求助函后非常重视,当即派执法大队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协调。由于鉴定过程比较困难,双方经过多次协调未能统一意见。

2020年7月24日,两地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决定通过微信视频组织双方协调,最终达成一至意见,双方满意,分别在调解书上签字,随后通过邮寄的方式,互寄调解文书。7月27日,该公司收到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委会调解书后,立即将4万元打到了胡先生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云调解”这种维权模式不仅有利于降低疫情反弹风险,更能提高解决问题的办事效率,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王进
编辑:全愈
编审: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