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三方协议”解民忧

云上崇阳讯 全媒体记者陶然、通讯员马彪报道:7月18日周六上午7时30分左右,居住在崇阳县十字街社区老北门农贸市场小区的叶女士致电县委办公室,当日值班干部一接起电话,叶女士就焦急地哭诉:“我们受不了了,对面居民楼上安装了两副又高又大的广告灯,一到天黑,所有广告灯都亮起来了,刺眼广告灯把我们的卧室照的亮如白昼,严重影响了我们晚上休息,特别是家中老人整晚无法安眠,我们要崩溃了。”

县委办公室值班干部刘治国在耐心听完叶女士反映的问题,安抚好她的情绪后,立即与同事做好值班工作交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了解具体情况,并邀请县城管执法局管街队长、商家老板及叶女士现场协商解决问题。

一边是商家丝毫不让,一边是老百姓据理力争,面对现场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的场面,刘治国依据相关管理规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情法交融、德理相通的疏导,由当事方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促使双方互相谦让、互相体谅,避免了信访人情绪的激化和利益的损害。联合协调组在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商家损失,最后通过叶女士、商家、执法部门三方一起签订“承诺书”的办法,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叶女士心头积疴。

就像叶女士说的一样,“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我们的干部做到了。

编辑:全愈

编审: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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