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的通告(第18号)

为有效预防疫情期间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主要街道路口、村(社区)及居民小区在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时,要预留一条消防通道(4m×4m),保障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车辆通道畅通。发生险情后要第一时间安排值守人员打开应急通道并引导消防等应急车辆迅速到达事故地点。

二、医学酒精和 84 消毒液等消毒用品,属于易燃液体,家中不宜大量存储。使用时要远离火源,避免在厨房等有明火、高温设备的地方进行酒精消毒,不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以免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三、居民家庭日常用电,不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在同插座上同时插接电暖气、电磁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更不要“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家用电器不要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不使用劣质“三无"电器产品。电暖扇、煤炉等取暖设备要与沙发、窗帘等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定期检查燃气、电气线路,及时维修更换。

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商场超市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消防巡査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教授逃生技巧和灭火处置方法。

五、歇业单位、企业和商户,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因特殊原因无法切断火源、电源、气源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巡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发动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通过粘贴宣传资料、喇叭、车载喇叭、村村响等设施,对辖区居民,特别是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小孩等群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七、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牢记疏散方向,遇有险情第一时间拨打 119 报警电话,并利用就近疏散通道快速逃生。

八、气温回升,春耕在即,要杜绝野外用火行为,严禁上坟烧纸燃鞭,严禁带火种上山;严格按照市森防指“十有”要求,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和村包组、组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包保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做到防疫、防火“两不误”。

因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导致引发火灾消防事故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

云上崇阳投稿邮箱:chcyw@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云上崇阳严正声明:本平台原创文章和图片未经授权许可,严禁私自转载转发。经许可后,转载转发需注明出处和原创图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