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发热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发热病人就诊、举报奖励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发热病人主动到县乡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奖励500元。
二、凡乡镇、村、组干部(含工作队、村医)排查发现核实发热病人的,每例奖励200元。
三、凡群众举报发热病人并查实的,每例奖励500元。
四、主动就诊的发热病人在就诊医院领取奖励,其他人员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奖励。
五、执行时间: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18日。
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