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郑俊华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16次常务会议

云上崇阳讯 全媒体记者王勃报道:11月15日,县长郑俊华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16次常务会议。

县长郑俊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崇谋,县委常委、副县长谭正林,副县长刘秋芬、黄齐飞、汪新虎、杜兵、肖帆、张伟龙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蔡耀斌出席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庞咏,县政协副主席孙琼鹏受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崇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汇报,审议了《崇阳县乡村振兴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崇阳县促进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修订)》(送审稿),听取了调整崇阳县差旅住宿费、误餐补助和培训费标准的情况汇报。

一、关于崇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工作

随着我县城镇范围的快速拓展,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市场价格水平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难以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价格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按照《省国土资源斤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号)相关要求,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在2018年开展了崇阳县公示地价制定工作,并形成成果,该成果在10月26日通过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

会议审议通过了崇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成果。

二、关于《崇阳县乡村振兴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为规范乡村振兴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崇阳县美丽乡村建设五年推进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崇阳县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崇阳县乡村振兴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秉承节约的原则,合理规范的使用乡村振兴贷款资金。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试行)》(送审稿),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依法依规扎实推进。

会议审议通过了《崇阳县乡村振兴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关于审议《崇阳县促进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修订)》(送审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加快实现华中旅游名县建设目标,现根据我县旅游发展实际和行业发展需求,草拟了《崇阳县促进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修订)》(送审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崇阳县促进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修订)》(送审稿)。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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