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 烧田埂引发火灾 六旬村民被刑拘

云上崇阳讯 记者邹辉报道:9月19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白霓镇大塘村发生森林火灾,经过紧张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因烧田埂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村民任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火灾于19日下午约15时发生,火灾发生后,大塘村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处置,18时左右火被完全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白霓镇大塘村党支部书记 颜志鹏

9月19日下午15点53分,我接到6组村民的电话,6组田埂起火,导致山林起火,由于火势很迅猛,我立即请示政府和消防119,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个半小时将火势全部扑灭。

经县森林公安局调查,火灾因村民任某焚烧自家田地荒草,引燃周边杂草蔓延至山林。由于火灾面积较大,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依法对任某进行立案调查。

县森林公安局 民警  叶波

任某违反政府禁令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面积较大,其行为已涉嫌失火犯罪,我局已对其刑事拘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前期天气炎热,近期天气干燥,火险等级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森林公安将进一步打击擅自野外违规用火、失火纵火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县森林公安局 局长 熊平水

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从9月13日开始,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公安将严格履行职责使命,对火灾肇事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令,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共同呵护生态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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