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开车不喝酒切莫侥幸

云上崇阳讯 记者吴玲燕、通讯员向严谨报道:夏季来临,酒店、夜宵、大排档生意火爆,朋友相聚,推杯换盏免不了,但是对于有车族来说,饮酒开车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更是严重危害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7月10日晚,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统一行动,规范驾驶员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桃溪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民警设置临时检查警示灯,随机抽查过往车辆的驾驶员是否饮酒。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小车驾驶员神情紧张,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熄火靠边,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检查结果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对该驾驶员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B2降C1,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云上崇阳投稿邮箱:chcyw@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云上崇阳严正声明:本平台原创文章和图片未经授权许可,严禁私自转载转发。经许可后,转载转发需注明出处和原创图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