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批”扶贫政策解读之二


教育扶贫政策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一)培训主体及项目

县人社局:主要培训种类有机械操作类、社会服务类、设备维修类等A、B、C三类和油菜、养蜂、茶叶加工、畜牧养殖等除水稻外的农村实用技术类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主要为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县职教技能培训中心。

县农业局:主要培训项目有优质稻、设施蔬菜栽培、油菜、水产养殖、畜禽养殖、中药材、农机操作员等7个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主要为县农广校、农技推广中心。

县妇联、残联、商务局:主要培训种类有月嫂、家政、盲人按摩、厨师、电商、农村实用技术等主要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主要为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县职教技能培训中心。

县教育局:利用崇阳县职校进行学历教育。设机械、电子、平面广告、客服、农学、洗车维修及应用、幼师、财会、艺术等9个专业。

(二)培训经费保障及政策措施

1、国家通用工种培训。培训时间1-2个月,设定点培训机构,由乡镇及村指定专人负责,在县教育培训专班的指导下,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进行培训,补贴标准按《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培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设7天、15天两种培训班;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县职校技能培训中心只开设7天的定点培训班,按人平700元的标准补贴到培训机构,补贴资金由县人社局在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县农广校、县农技推广中心设7天、15天两种培训班,培训专业根据项目要求决定;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局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中解决。培训机构要分区域,以乡镇、村为单位,依托协会、基地、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开展定向培训,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上门培训的方式,确保农户掌握实实在在的实用技术。

3、学历教育培训。按照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予以解决。

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

(一)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免除伙食费,每人每学年给予资助1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教辅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每年补助1000元;不在学校食宿的,另每年每人补助生活费1000元,分学期打入学生个人账户。

3、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学生,免所有费用。

4、普通高中,按公办高中收费标准免收学费、杂费、住宿费、教辅资料费,另每学期发放助学金1250元。

5、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

6、考取全日制学校的贫困大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还可申请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最多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二)保障措施

1、需调整为精准扶贫教育培训对象的,由县扶贫办审核认定后,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2、在外地就读和在民办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享受本县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的资助政策,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3、教育培训对象符合条件可申请叠加产业扶持、医疗救助政策。

三、教育扶贫操作程序

(一)由各村委会、乡(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评议确定精准扶贫教育资助对象,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核查后报县扶贫办,经县精准扶贫教育培训领导小组集体审批认定教育扶贫对象。

(二)县教育局将认定的教育扶贫对象名单通报给各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扶贫对象入学时免收学杂费、教辅资料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将生活补贴打卡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收所有费用。

(三)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由学生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经村“两委”和乡镇“精准办”审核盖章,报县扶贫办审核,经县精准扶贫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批后分学年将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贫困学生个人账户(在学校直接申报领取的,不重复申报补贴)。在崇阳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另外享有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打卡发放到贫困学生个人账户。

(四)考取全日制本科的贫困生,由学校向学生发放申请表填写,学校汇总送县教育局,由县精准扶贫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批后,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贫困学生个人账户。整合县总工会、妇联、团委、关协、民政、计生、残联等单位的资助资金予以保障,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确保资助对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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