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更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需要大家积极行动、共同努力。在此,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阳县农业农村局郑重呼吁全县人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同守护耕地资源,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一、科学认知耕地用途,强化主体责任

1.耕地用途分类管理。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优先保障稻谷、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种植。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2.严禁改变耕地性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或用于非农建设。

二、严禁耕地闲置撂荒,依法追责问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1.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连续2年撂荒的,原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土地。

2.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用途或撂荒2年以上的,发包方可终止流转合同。

3.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依据财农办〔2021〕11号等文件)。

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牢记“四个严禁”

(一)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严禁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

严禁种植绿化苗木、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严禁建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非粮化设施。

(二)一般耕地“五不得”

不得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

不得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

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国土绿化;

未经批准不得流转耕地用于非粮用途。

(三)耕地保护“六严禁”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四、科技赋能执法监管,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我国已建立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分辨率达0.5-1米级,可精准识别耕地上的房屋、大棚、道路等建设行为。一旦发现违法动土,系统将自动预警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请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

五、全民共治,守护沃土良田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期,请广大农民朋友:

1.及时向村委会或乡镇自然资源所咨询种植规划,确保在合规区域开展生产;

2.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立即拨打举报电话:0715-332742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715-3395504(县农业农村局)

3.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宣传,争做守法护田的践行者。

粮食安全,人人有责;耕地保护,功在千秋。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守护每一寸耕地,为子孙后代留下沃土良田!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崇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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