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您好,我是塘口村的涵涵,我爷爷告诉我他收到了一千三百多块钱的低保金,让我打电话来谢谢你们……”
“这是好事,希望能帮助到你们一家,你要好好学习,照顾好自己和爷爷……”
11月8日傍晚,崇阳县委第四巡察组接到崇阳县港口乡塘口村涵涵(化名)的来电。
原来,今年10月24日,崇阳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县民政局开展巡察,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并根据低保申请名单到全县各个乡镇开展入户走访,了解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10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县民政局干部的带领下,来到涵涵家走访。今年15岁的涵涵是一名高一在校学生,因父母离异,和年迈的爷爷生活在一起,其父亲在浙江省宁波市务工,于2024年8月11日突发脑出血,经抢救和治疗挽回生命,但后遗症严重,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目前仍在宁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已近10万元,5万余元的自费部分由其叔叔代为支付,现在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巡察组干部当即向县民政局党组班子进行反馈,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核查,督促尽快完成审批手续。
11月1日,县民政局为涵涵家办理完毕低保相关手续,将涵涵及其父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因涵涵家无收入来源,依规依法将其一户纳入全额兜底保障,每月享受低保1308元。该局在落实惠民政策的同时,还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开展走访慰问,为涵涵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民生问题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民生。我们开展巡察工作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切实用巡察来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表示。
(通讯员:梁畅 陈君益 编辑:陈超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