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崇阳环保局“五个不准”促廉风

本报讯 通讯员沈力报道:今年以来,崇阳县环保局结合自身情况,制订和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不准”,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个不准”的具体内容包括:不准承包和参与环境治理工程搞创收,不准借执法向企业吃、拿、卡、要,不准借征收排污费搞权钱交易,不准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准以权谋私损害环境和自然资源。

  按照“五个不准”要求,该局一级抓一级,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新格局。同时,该局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和《党风廉政教育读本》等,通过反腐警示和身边的事例,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让党员干部做到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

  在严格要求下,截止目前,该局没有发生一起巧立名目搭车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件,全局上下风清气正,在工作上形成了一种学、比、赶、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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