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增开动车......4月将过半,别错过这些利好!

再上11天班又放假、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全部取消、铁路增开动车、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4月即将过半,这些影响你我生活的消息,你都知道吗?一起来看看。

1、 4月有1/3的时间在放假

4月,有1/3的时间在放假!

4月2、3、4日清明节放假,4月29、30日五一劳动节放假,还有4月8、9、15、16、22、23日是双休日——30天里有11天不用上班,爽翻了有木有!

再上11天班,就会迎来五一小长假。

清明节假期和五一劳动节假期,高速免费6天。提醒准备出行的朋友们,假日出行可提前计划,避开热门路线和拥堵节点。

2、9月底前,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部取消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座谈会,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4月8日起,北京市正式全面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3600余家医疗机构取消了药品加成。

3月29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将在今年7月1日全面启动,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

3、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起调整,从原先的2190元调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到20元。同时还将同步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等。

陕西:陕西省调整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可达1680元/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深圳:3月31日,深圳市发布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影响领取最低工资劳动者工资、因病休假期间病假工资、带薪休假员工休假工资、失业保险金、试用期员工工资等。

4、高铁将第一次跨省调价

4月,中国高铁迎来第一次跨省调价。东南沿海高铁的车票从4月21日起将不再“一刀切”。

调价就是涨价吗?其实并不是。工作人员介绍说,以深圳北至潮汕的高铁票价为例,调整前二等座执行票价为89.5元,调整后同样区间,D3108次为107元,涨幅19.6%;D2342次为102元,涨幅14%;D2350次为85元,下调5%;D7406次为73元,下调18.4%。

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东南沿海高铁调价,执行票价是根据各车次的客流状况,呈现差异化、有涨有降。

5、全国铁路调图增开动车

4月16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

将扩大沪昆高铁、杭深线、南广、贵广、宁蓉、京广等客流饱满线路的运力,增开动车组列车25.5对,并安排37对现有动车组列车重联或大编组运行。

6、国家助学贷款拓展到预科生,实现全覆盖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办单位从普通高校拓展到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各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群体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拓展到预科生。

四部门强调,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其顺利就学。

在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时,不能简单地划比例、“一刀切”。

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高校等培养单位倾斜。

7、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收费取消

财政部、发改委3月23日通知,自4月1日起,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停征。

同时,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将降低50%。

8、2017年,企业负担继续减轻

日前,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印发通知,部署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继续清理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建立实施清单制度。

整合现有的企业负担调查系统、涉企收费清单查询系统,建设形成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逐步将涉企保证金、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检查清单纳入清单查询系统,建设企业网上举报平台,建立台账管理和督办制度。

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地区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形成常态化公示机制。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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