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时刻】崇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访谈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应急时刻》栏目特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强海为大家解读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实施办法。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性、综合性自然灾害摸底调查工作,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风险信息和科学依据。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呢?

由于本次普查涉及部门多、调查对象多、任务环节多、普查范围广,涉及对象总体来说共有六个方面。一是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二是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四是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是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六是部分居民。

主要涉及内容由六部分组成,一是森林火灾和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二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三是历史灾害的调查与评估;四是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五是重点隐患调的查与评估;六是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普查工作涉及7个牵头单位和24个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难度很大,统筹协调、各方协同是这次普查能否成功的重要前提和关键。

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呢?

按照省、市普查办统一部署,我县于2021年4月成立领导小组;5至7月开始培训学习和普查准备;8至12月开展全面调查;2022年1、2月份完成单灾种评估与区划;3至6月完成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7、8月份开始普查工作总结;9至12月份为国家、省、市验收阶段。

我县的普查工作是如何组织和实施?经费又是如何保障的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4月,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24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及前期工作,并在县应急管理局设立风险普查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班集中办公;九月份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通过普查工作方案,县政府千方百计筹集739万作为普查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关乎民生,和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我们市民具体要做些什么来配合这项工作更好的完成呢?

本次家庭减灾能力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由国务院普查办抽取行政村(社区),再由县(市、区)普查办从抽中的行政村(社区)中抽取家庭户,并下发调查名单。抽中的家庭由行政村(社区)组织填报,同时普查办也将通过发送答题二维码等方式组织开展社会自愿填报。所以市民们如果被抽中请一定要好好配合调查。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利国利民,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协同努力下,我县一定会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普查这项重大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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