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日,
记者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
即日起,
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退票费报销凭证
领取期限由原来的 30 天调整为 180 天(含当日)。
旅客有更充裕的时间领取报销凭证了。
据悉,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 180 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售票窗口、自助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可重新打印报销凭证。身份证件无法识读的,可提供订单号码(E+9 位数字),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旅客在 12306 官网办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可在办理之日起 180 日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退票窗口办理。
需要提醒旅客的是,超过乘车日期 180 日(不含)不再办理。而且,报销凭证专门用于报销使用,票面注有 " 仅供报销使用 " 字样。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