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咸宁市城区交通组织,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决定对咸宁市区实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实施限行管制。
据悉,限行措施自2021年12月12日起实施,6点30分至22点30分为市区禁行时段,限行对象包括三轮车(包括依法注册登记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限行区域为:贺胜路与107国道交叉路口—沿107国道到巨宁大道路口—嫦娥大道—太乙大道—东外环—泉都大道—横沟大道—贺胜路与107国道交叉路口以内的城区道路(限行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咸宁交警提示:请广大三轮摩托车(含电动)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掌上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