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近日,崇阳县天城镇七星社区一零售户“吃”了崇阳首张此类罚单。
12月6日,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卷烟零售户胡某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通过现场勘验、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方式,固定了零售户胡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县烟草局依法对胡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7元,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崇阳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举既打响了崇阳“护苗行动”惩治第一枪,同时也警醒了崇阳县其他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零售户。下一步,崇阳县烟草专卖局将继续推进“护苗·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行动,以“宣传+惩治”为手段,持续为青少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