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界定平台类别、合理划分平台等级,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各类平台用户的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昨天,《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平台进行分类需要考虑平台的连接属性和主要功能。平台的连接属性是指通过网络技术把人和商品、服务、信息、娱乐、资金以及算力等连接起来,由此使得平台具有交易、社交、娱乐、资讯、融资、计算等各种功能。
结合我国平台发展现状,依据平台的连接对象和主要功能,将平台分为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六大类。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拟将互联网平台分为三级。其中,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大型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中小平台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
超级平台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以识别其提供的互联网平台服务可能引起的各种风险。
据悉,公众可通过登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等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8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