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崇阳县交警大队联合县公交公司开展占用公交站停车位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城区交通环境治理,有效改善公共交通秩序,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
机动车、非机动车长期占用公交车专用道,导致公交车无法进站,在车行道上下客,不仅给乘车人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而且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行动中,交警结合辖区交通实际情况,分别在城区内主次干道进行排查整治,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等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停车位的行为,采取劝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县交警大队天城中队民警 杨三井:机动车非法占用公交站台的行为,我们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一拍照予以处罚,第二对长期占用公交站的车辆用拖车拖走。我们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长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崇阳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
县汽运总公司公交分公司经理 方浩强:我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提升崇阳城市文明形象。
全媒体记者:邹辉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