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整治,武汉即日启动!电动自行车这十种情况必查

10月12日,记者从武汉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即日起,武汉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闯桥隧、不按道行驶、带篷打伞、非法营运等十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见一起查一起,为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武汉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四大重点区域、十大违法必查

此次整治行动将聚焦四类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1、全市100处重要路口;

2、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

3、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景点景区等“城市窗口”区域;

4、过江通道、城市环线等重点区域。

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实施“十必查”:

1、无牌上路必查;

2、闯红灯必查;

3、违禁闯行桥隧必查;

4、逆行必查;

5、不按道行驶必查;

6、带蓬打伞必查;

7、违规载客必查;

8、违停聚集候客必查;

9、非法营运必查;

10、行驶中接打电话必查。

同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示教育;严查正三轮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违规上路、非法营运、聚集候客等突出违法行为。

每个街道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参与电动自行车管理

据介绍,本次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由政府主导,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各区将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纳入重点工作,整合辖区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公安交管等部门力量,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在每个街道成立一支专业队伍,联合社区、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整治行动。

市文明办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0个重点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遵守交通法规。各区街道、社区在居民小区、楼栋开展“进门入户、进圈入群”宣传。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强化本单位电动自行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本单位未上牌上路的电动车辆进行清理,凡是无牌的不得上路行驶。

多部门合作、共同促进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交管部门作为主力军全警动员,在全市重点路口、路段落实整治岗位、整治车辆、整治警力,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教育整治,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处、处罚必严。

规划、建设部门也将推动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分配非机动车路权,适当拓宽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道连续舒适。城管部门将科学合理开展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泊位设置工作,清理整治各类违法占道。

交通运输部门将优化地铁站、客运中心、火车站等公共交通枢纽接驳。文旅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做好共享车辆秩序管理,严禁违规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优化非机动车交通组织,规范非机动车通行路径,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有序,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事故分析研判,持续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组织开展摸排清查行动,督促销售经营者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标准,严查违法违规、无证销售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将深入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清查,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随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邮政部门将督促邮政、快递行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安全教育,强化邮政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规范行驶。

目前,省公安厅网站正在对《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集意见,即将出台的该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依据,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打手机等将成为电动自行车骑行的基本要求。

转发周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朋友都要规范行驶、安全行驶!


来源:长江日报

云上崇阳投稿邮箱:chcyw@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云上崇阳严正声明:本平台原创文章和图片未经授权许可,严禁私自转载转发。经许可后,转载转发需注明出处和原创图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