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市区7个小区申请了这笔资金!你用过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你使用过吗?

知道如何使用吗? 

日前,市住建局对外公布咸宁市城区1月至8月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8月,市城区划拨维修资金8笔,共计191.08万元,涉及7个小区,维修房屋55栋,惠及户数2121户。

涉及的7个小区具体为凯阳天骄润城、水木澜庭、桂花城、龙苑君天下、阳光丽景、龙潭佳苑、安居苑。维修资金使用主要集中在外墙及屋面防水、电梯、安防、消防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其中,屋面及防水层维修占75.9%;消防排水系统维修占9.4%;安防系统维修占8.7%;电梯维修占4.5%;单元门禁系统维修占1.5%。

据市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是政务公开需要,让广大老百姓知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详细去向和使用情况。

延伸阅读

如何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01

先由小区业委会向市住建局物业科提出申请,市住建局派人到现场勘查,看是否属于公共部位、是否过了质保期;

02

这些没问题后,业委会再提交申请部位的维修方案和维修预算;

03

方案和预算经过三分之二业主(以栋为单位)同意后,在小区进行公示,告知全体业主;

04

7天无异议后,才可以进行维修;

05

维修完成后,经过审核,维修资金直接拨付给维修单位。

电梯、消防等应急部位,在申请维修资金时,可以走绿色通道,省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这个环节

哪些项目可以申请住宅维修资金?

根据《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规定》第二条:

二、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共用部位: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来源:咸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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