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个省份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我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已经启动。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4年时落地。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有几个共同特点。首先,均采用“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科目(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门中任选两门)。不分文理,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