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勤工俭学参加暑期培训班兼职,却得不到机构许诺的工资待遇。近日,媒体曝光了发生在江西的一起案例:涉事大学生在暑培班完成为期15天的招生和30天的教学工作,创下了6万余元的“营业额”,却至今都没能领到兼职工资。
据报道,培训机构先是以“财务在外地为由”拖延时间,后来干脆表示公司亏损严重,拒发工资。然而,如果按照这些大学生兼职产生的业绩,支付兼职工资不应成为问题。有理由怀疑,公司存在挪用资金的财务问题,或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给大学生支付报酬。
根据调查,涉事培训机构根本没有办学资质,其经营范围均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从教学团队来看,不仅授课教师都是大学生,甚至“校长”也是兼职学生。这样的培训教学团队,显然不符合其宣传的内容,难以满足学生及家长的需求。
重营销、轻教学管理,是这类暑期培训机构的通病。这些大学生组成的暑培兼职队伍层级分明,兼职教师由“校长”管理,校长之上有“区负”,“区负”之上还有“总负”,其组织结构带有显著的传销色彩。这些机构哄人的套路是,“今年加油干,明年给你升一级当区负或总负,一级一级就像传销一样,诱导大学生加入”。
加入这样的培训兼职,随后产生劳资纠纷,甚至遭遇维权困难的处境,也就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了。据报道,接到报案的民警解释说,该公司未支付劳务工资的问题,要找劳动局,若举报非法集资(诈骗),需报了补习班的学生家长来报案,授课教师不是受害主体。而劳动监察部门的回应则是,在校大学生并不构成劳动关系,他们无法受理。教育部门则提出,培训机构涉嫌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要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维权兼职大学生遭遇“踢皮球”,恰恰说明了这些兼职培训机构钻了监管漏洞。从本质上说,缺乏办学资质,这样的机构存在明显的非法办学嫌疑。而作为其中的兼职工作人员,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里外不是人”的身份,本身也有些尴尬。其中涉及多方监管主体,只有联动执法,才能维护大学生的权益,为兼职学生挽回损失。
事实上,人们习以为常的大学生当家教、参与学科培训的兼职模式,在更规范严格的监管环境中,也面临极大的挑战。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在回复“双减”政策落地后大学生还能不能做家教的咨询时,表示大学生家教要先拿到教师资格证,之后从事学科培训,要根据“双减”政策,不能在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等进行。过去在实践中,多数大学生家教并没有教师资格证,这也意味着大学生兼职从事学科培训活动很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当然,大学生利用自己的知识积累和学习经验,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同时赚取一笔合理的报酬,依然是社会认可的兼职方式。虽然与专职教师相比,大学生教学经验欠缺,很多还没有教师资格证,恐怕不适宜开展学科培训活动。但是,大学生思维开阔、兴趣爱好广泛,依然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方面有所发挥。
无论如何,培训机构“卷款跑路”,兼职大学生是受害者。对于这种情形,监管部门不应互相推诿,对于影响面广、受害群体大的案件,必须开展执法联动,推动解决问题。从长远看,大学生兼职活动的法律保障依然欠缺,因兼职引发的劳资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也要求立法部门完善立法,界定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护范畴,以更全面的法律保护兼职大学生的权益。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