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抓好当前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和市级复核工作,10月份省级开展抽查和评估工作,对因施工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导致的问题厕所,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此次主要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建改的农村户厕进行拉网式、全方位大排查,逐村逐户逐厕,不留死角盲区,确保底清数明、清仓见底。今年底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中的16个一类县要全部建立农村厕所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69个二类县基本建立,22个三类县可进行探索。
《通知》要求,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对于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地方、农村新型社区、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庄以及分散居住的农户,分别采用相应的改厕模式。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且加强工程过程监管。
辖区内改厕情况由县级卫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一验收。属于直接采用玻璃钢、注塑、吹塑等标准化化粪池或其他一体化设备的,验收分为村“首座合格制”验收、设备进场质量合格验收、建厕竣工整体验收三个部分;属于新建砖砌或混凝土化粪池的,分为村“首座合格制”验收、地下工程挖坑完工验收、化粪池完工盖板前验收、建厕竣工整体验收四个部分。验收过程中要拍摄照片,实行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档案整理一户。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