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0元!咸宁给这类人发放补贴

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

为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支持和鼓励更多劳动者在咸自主创业

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咸宁对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

发放2000-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01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

02办理材料

《湖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人社部门提供);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外出(返乡)证明或返乡承诺书、户口本复印件2份(申请返乡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

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便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03咨询方式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15-8235381;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中心:0715-8235376。


来源:咸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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