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1-7月,咸宁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位(其中7月份排名第11位),为全省进入前20强唯一市州,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明确城区200余个工地“四个清单”;并制定15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
牵头实施斧头湖水质强化攻坚9大行动,加快推进斧头湖生态保护带、淦河入湖口疏浚等项目,斧头湖水质趋好,据斧头湖咸宁湖心地表水国控点位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1-7月该点位总磷均值0.044mg/L,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水质评价指标均为Ⅱ类,达到国家“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要求,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此外,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对1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自动监测和隐患排查,对35个涉重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估;排查农村黑臭水体47条,省定32个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有序推进;督促一般固废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年度计划备案。固体废物管理法治水平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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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