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暗访督查、调研指导、部门协作、舆论宣传、督导检查等‘七个强化’,全省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清退多收电费2.93亿元。”8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取得明显实效。
据了解,自2018年开始,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经连降三年,分别降低10%、10%、5%,去年疫情期间还实行了折扣优惠。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确保政府定价和降价政策严格执行,是规范市场秩序、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有转供电主体9345个,涉及终端用户70.96万户,大部分是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不折不扣落实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目标任务,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挂牌成立伊始,就将此项工作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其政治任务、政治要求属性。至2020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检查供电单位(含转供电主体)13281家,清退违规多收费用2.163亿元。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对此项工作“再加码”,通过“七个强化”,持续抓好此项工作。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系统用3个月时间对转供电主体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政府制定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及时严格执行,严禁截留国家电价红利。今年1至7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812人次,检查转供电主体7964家,组织清退多收电费7683万元,惠及市场主体近十万家,办结违规收费案件93件,罚没金额539.57万元。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清退多收电费2.93亿元。
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严防加价收费行为反弹。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将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系统,对外公示,实行联合惩戒,确保转供电收费长效常治。同时,还将适时制定出台《转供电收费公示规定》,要求转供电主体公示对电力部门缴纳的电量、电价,对终端用户收取的电量、电价,使终端用户能算出“明白账”,强化社会监管共治,增强电力用户获得感。
来源:大武汉客户端、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