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咸宁市“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评选结果公示 崇阳入选的是……

为更好地宣传我市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发挥好标杆示范作用,2020年6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咸宁市“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2018-2020年咸宁市“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评选活动。


在各地推荐申报基础上,经评审专家组初审、网络投票、“两代表一委员”测评投票和评审专家组复审等程序,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天(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28日),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欢迎以来电形式实名反映。

电话:0715-8266126。


附:2018-2020年咸宁市“十大法治人物 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评选结果


中共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咸宁市司法局

咸宁市法学会

2021年7月24日


十大法治人物

1.王  恒(女),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选送)

2.高金海,通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通山县人民法院选送)

3.葛子飞,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教导员(通城县公安局选送)

4.樊启寅,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选送)

5.陈绍初,咸宁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咸宁市财政局选送)

6.周文宁,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选送)

7.陈日新,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8.金会华(女),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司法所原所长(已退休)(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送)

9.熊  昊,通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选送)

10.陈伊玲(女),崇阳县司法局原副局级干部(已退休)(崇阳县司法局选送)

十大法治事件

1.依法从严从快审理阮某某、佘某某等23人涉黑案(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选送)

2.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选送)

3.打击河南省恋指团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送)

4.扫黑除恶“打早打小”,防范未成年人从幼苗变“黑苗”(通城县人民检察院选送)

5.根除注水牛肉 保护舌尖安全(赤壁市公安局选送)

6.赤壁市某单位不依法履行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职责案(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赤壁市人民检察院选送)

7.发挥检察职能惩霸除恶 促进殡葬市场规范运行(崇阳县人民检察院选送)

8.“2018·5·25”特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通山县公安局选送)

9.制定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地方性法规立法助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选送)

10.咸宁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选送)

十大法治创新案例

1.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

2.“一地一品”特色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咸宁市监察委员会选送)

3.信用助力咸宁高质量发展(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送)

4.通山县“一村一辅”开创乡村治理新局面(通山县公安局选送)

5.推进法治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送)

6.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健康局选送)

7.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共同体”(赤壁市人民调解中心选送)

8.黄某某等四人串通投标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选送)

9.法律援助“续辉工作室”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城县司法局选送)

10.湖北泰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嘉鱼县人民法院选送)


来源:湖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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