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现将谭永耀同志见义勇为事迹公示如下:

谭永耀,男,1948年7月5日出生,汉族,系崇阳县沙坪镇凤岭社区人。

2021年2月18日下午3时左右,沙坪镇南阳街居民宋某在隽水河边突发眩晕症失控落水,在其生命垂危之时,正处附近野钓的73 岁的退休老人谭永耀见状后,不顾河水冰冷刺骨,没有丝毫犹豫便跳下水将宋某救上岸边,此时,宋某已失去意识,谭永耀运用溺水救治方法,待宋某生命体征趋于正常后,联系宋某家人帮忙一起将其送回家中后默默离开。

谭永耀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敢于挺身而出施救,成功挽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充分发扬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他的微薄之力凝聚了一种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一次展示了崇阳人民的精神风貌,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经县委政法委初审,拟确认谭永耀为“崇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的见义勇为个人及主要事迹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及传真:0715-3395568

来信地址:湖北省崇阳县政府大楼一楼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邮编:437500

中共崇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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