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在行动
6月23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天城中队开展联合执法,清理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联合执法组兵分五路,深入城区道路治理重难点路段,沿路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并对违停车辆开具《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理通知书》。
执法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到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不得非法侵占人行道、车行道,违反规定和停放在有禁停标志或标线处的机动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人行道、车行道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放有关规定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车辆强行拖曳,并予以处罚。如您接到《人行道机动车违停处理通知书》,请持本通知书三日内到崇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城管执法窗口接受处理,逾期将自动并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违法记录。
下一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人行道、车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确保停车秩序规范化。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积极参与配合城市管理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让路于民,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全媒体记者:田明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