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崇阳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 保障残疾遗孤权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

“我郑重承诺:我一定代被监护人王某、王某富妥善保管交通事故赔偿款717632元,绝不擅自开支……”

4月28日,在崇阳县法院牵头协调下,两名交通事故赔偿款权利人的指定监护人王某民在案件承办法官、委托诉讼代理人、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在天城镇某村村委员会签署了监护人承诺书,公开承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两名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底,王某、王某富的母亲赵某霞与一辆行驶中的货车发生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的父亲王某平也早在2017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这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原本就不幸的王某、王某富一家更是雪上加霜——家中没有任何直系亲属来抚养王某、王某富这两个没有劳动能力的精神发育迟滞(重度)患者。

2021年1月,两人的堂哥——村民委员会指定的监护人王某民行使监护权,代王某、王某富将涉该案的货车司机、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告至崇阳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021年3月,崇阳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71万余元。4月6日,监护人王某民代两原告领取该赔偿款。

虽然案件审结、法槌敲定,但该案承办法官的心却迟迟落不下来,一个因意外交通事故而支离破碎的家庭和两个没有劳动能力、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遗孤……始终牵绊着法官的心。为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有力督促、警示两名残疾遗孤的监护人王某民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审判法官多次深入王某、王某富所在村,与村干部交谈协商监管事宜。最终,在多方见证下,王某民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了书面承诺,并当众宣读。至此,两名残疾遗孤的监护难题终于尘埃落定。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以暖心又“硬核”的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


通讯员: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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