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结合崇阳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崇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1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崇阳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21年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 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崇阳县创新创业人才超市(文昌大道1号—社保大楼一楼大厅)。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后)50%加上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 5月29 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为崇阳县大集中学一分校,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21年 5月26 日至27 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崇阳大道171号,联系电话3326736)领取。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笔试类别及形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医疗类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的比例即可开考,如果达不到2:1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6.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特殊岗位面试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现场表演等形式的,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对医疗类专业技术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2:1,其他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核减。已经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临时弃权导致比例达不到3:1(医疗类专业技术岗位2: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所在面试试场(同一组考官、同一面试题本)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统一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对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中国崇阳网和县人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人才引进的经济待遇、服务保障等优惠政策,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连续发放3年。享受人才引进待遇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

八、补充说明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1年 1 月1日,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  日。

(二)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崇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及时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提供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上述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15-3657789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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