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总有一些经营者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甚至暴力干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2月1日,崇阳县天城镇渣冲村六组的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者就为此付出了代价。
当天,县“两禁”办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天城镇渣冲村六组一商店中竟然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在执法过程中,遭到了经营者雷某及其家属的辱骂和推搡,造成了一名执法人员受伤,执法人员随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出警,将雷某及其家属三人传唤进行调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连夜取证。目前,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雷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决定。
记者随执法人员在雷某家中看到,大量的烟花爆竹随意堆放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住宅房里,甚至与棉球、棉被等易燃物堆放在一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身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两禁”办联合县公安、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扣押。据统计,该批烟花爆竹共计40余件。
县“两禁”办提醒广大市民,春节临近,崇阳县将不断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 、祥和的新春佳节。
全媒体记者:张敬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