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取黄牌,再领红牌,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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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桃溪大道一家超市未经允许擅自摘取黄牌,崇阳县发出首张不文明经商户红牌,予以严重警告。

12月16日,因存在环境脏乱差,出店经营等行为,县创建办对桃溪大道一家鲜果超市张贴黄牌,予以警告。12月21日,县创建办巡查人员发现,该店未经许可,擅自摘掉黄牌。且自张贴黄牌后,该店仍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依然我行我素。对于该超市错上加错的作法,县创建办决定再挂红牌,予以严重警告。


全媒体记者:邹辉

编辑:付波  熊哲

编审:熊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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