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崇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 彰显法院战疫的政治担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3日(腊月廿九)下午,全县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紧急会议召开后,崇阳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对全院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有序开展消杀、设置卡点、值守、驻村、排查涉汉人员、防疫宣传等工作。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崇阳县人民法院针对防疫新情况、新进展、新要求,将防疫工作细化分为院防控工作综合协调指挥及院机关防疫组、院干部职工及家属排查登记健康监测组、三个驻点村防控组、驻点社区排查监测宣传应急组、驻点社区卡点执勤及物资配送组和县流调工作组等六大块,确保全院上下在防疫战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勇挑防疫重担 彰显法院战疫的责任担当
崇阳县人民法院认真做好驻点村防疫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到青山镇盘山村、青山镇青山村、金塘镇寒泉村参加防控工作。截至目前,三个村共排查涉汉等重疫区人员231人,全部落实“九个一”防控措施,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病例。在防疫物资最紧缺的时期,援助三个村1600个口罩及部分酒精、消毒液等,缓解驻点村防疫用品短缺状况。
按县防疫指挥部关于卡点值守“十二个一”要求,县法院组织干警到驻点值守的天城镇和平社区七个居民小区,成立3个社区防控突击队临时党支部,每个支部下分别设立卡点值守组、排查监测组、物资保障组、综合机动组,开展防控工作。在防疫工作中,七个小区未发生一例感染病例,未发生人员随意流动情况。
在防疫阻击战中,崇阳县人民法院还严格部署,做好县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及本院自身的防疫工作等。
严打涉疫犯罪 彰显法院战疫的使命担当
崇阳县人民法院从快从严惩处涉疫犯罪。2月10日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叶某在防疫期间,不服从防控管理、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罪案,并当庭宣判,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力维护防疫管控秩序。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十大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建立涉刑人员的防疫管控机制。组织开展短刑犯信息摸排,并与县防疫指挥部防控组及县公安局协调配合,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和取保候审人员集中隔离14天工作机制,确保涉刑特殊群体防疫管控到位。
疫情是一场大考!疫情发生后,崇阳县人民法院全院上下同心协力,党员干警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下沉到村、到社区,挺在抗疫前线各个岗位,为全县的防疫工作作出了法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