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人员到崇有关事项的通告(第23号)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加强我县疫情防控管理,现就境外人员到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进入(返回)崇阳的人员(包括旅游、留学、培训、出差、工作、探亲等),本人或亲属必须提前1-2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人员姓名、所在国家或地区、返程日期、交通工具、中转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到达崇阳后,必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

二、境外进入(返回)崇阳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集中医学观察14天等防控措施。

三、乡镇、村(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境外进入(返回)崇阳人员做好健康服务和生活保障。

四、境外进入(返回)崇阳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如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发布前已入崇尚未登记的,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对不及时报告、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的人员,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请广大群众提供相关人员线索,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或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

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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