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市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咸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疫情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接受定点医院治疗的人员。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全市各级指挥部。
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对象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的,每条给予1000元奖励。由全市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兑现落实。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四、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匿名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员视为放弃奖励。
五、本通告由咸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自2020年2月8日起执行。
六、举报电话
咸宁市防控指挥部:8133580;
咸安区防控指挥部:8315933;
嘉鱼县防控指挥部:6345839;
赤壁市防控指挥部:5351996;
通城县防控指挥部:4338760;
崇阳县防控指挥部:3688555;
通山县防控指挥部:2882655;
咸宁高新区防控指挥部:8209102(白天),8121275(晚上)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