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交通管制及“绿色通道”设置和通行证发放的补充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第5号令》要求,自2020年1月25日上午12时起县内实行道路、桥梁管制措施,为有效做好交通管制后各类应急物资运输保畅及通行证发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1月28日凌晨1时起,杭瑞高速崇阳东、杭瑞高速石城出口实行全封闭管制,不上不下。在杭瑞高速崇阳城区出口设置“绿色通道”,只允许公务、应急救灾、医疗救灾物资运输、群众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特种运输车辆通行。特殊情况(发热病人、因病因伤治疗等)一事一议,可予以通行。

二、县内5座桥梁卡点允许公务、应急救灾、医疗救灾物资运输、群众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等特种运输车辆通行;除上下班工作人员可步行过桥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过桥。特殊情况(发热病人、因病因伤治疗等)一事一议,可予以通行。

三、由组织部通知上班的县直单位人员由各单位向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提供上班人员名单,再由各卡点核实后予以放行;赶赴各村开展驻村工作的工作组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公车送至乡镇村。以上时间仅限1月27日-28日两天。(联系人:张钦  报送邮箱:1099536641@qq.com)

四、县内各单位车辆通行证发放要求:由各单位向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县交通运输局2楼)申请核发,每单位原则上只领取2-3张通行证,一人一车一证,通行证只可用于公务开展,不得另借私人使用。

五、需要出县开展公务、应急救灾、医疗救灾物资运输、群众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运输的车辆,可由主管单位申请并报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到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办理全市防控指挥部车辆通行证。

联系电话:0715-3066855    

办公地点:县交通运输局二楼


崇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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