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崇阳荣获全国“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

全媒体记者沈二民通讯员姜咏晖、甘林芳报道:11月7日,全国推动“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召开,会上宣布2019年“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名单,由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授的全国83个县市区中,湖北省南漳、江陵、崇阳三县喜登国家级榜台,崇阳县是咸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据悉,该奖项系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扶贫办联合发文于11月1日发布命名,11月4日正式印发的。崇阳县获此殊荣,是经县级申请、对标遴选、省市核查、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最终由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扶贫办命名决定才予以公布的,是一块带国字号极其珍贵的烫金匾牌。

崇阳县位于幕阜山区,是一个“八山半水分半田”的老区、边区和山区县。不通铁路,主要依靠公路运输,其中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县公路的九成以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近年来,崇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一路一景、一路一品”,将建设“四好农村路”作为一号民生工程,近3年先后投入15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截至去年底,全县农村公路里程达2799公里。12个乡镇全部贯通二级以上沥青路,村村贯通四级以上水泥(沥青)路,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沥青)路。近2年完成提档升级工程715公里,全县187个行政村的干线公路达到三级以上。公路“路长”设置率、管养率、村村通客车率均100%,建成“四好农村路”精品示范路300余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

据悉,湖北省政府对每个省级示范县(市、区)给予400万元、每个省级示范乡镇给予200万元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奖励;对获评全国示范县的县(市、区)在交通运输部奖励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基础上,省政府将再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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