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60余处古民居保护完好

云上崇阳讯 记者陈君益报道:7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县检查《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郑俊华、周协光、曾维艳、刘秋芬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白霓镇王世杰故居、虎头冲曾家古民居群、米应生故居、天城绳武周家举人府等古民居和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检查保护和修缮工作。

据了解,我县共有保存较为完好的古民居60余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年代以明代至民国时期为主,还有一定数量的革命旧址。为了保护好这些古民居,近年来我县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提出文化强县,把加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作为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2017年6月1日《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县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一批重要的有特色的古民居得到妥善保护。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重点保护、重点管理、合理利用”的古民居和文物保护工作思路给予肯定。要求我县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确保古民居得到有效修缮和保护。


县委副书记、县长郑俊华表示,崇阳县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投入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等,推进古民居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使古民居保护形成人人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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