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被盗的物品除了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电饭煲、剃须刀、皮带、食用油,甚至连做饭用的刀具都被盗贼光顾。我县警方经过研判,决定将这些案件并案侦查。
半夜翻窗行窃险被抓 返回“私了”露马脚
3月13日凌晨1时许,港口乡小沙坪村的村民汪师傅突然听到二楼窗户处发出玻璃破碎的声音,立即起身查看,只见一个黑影跳向屋后的农田里。汪师傅一边追赶一边大喊抓贼,村民们纷纷出门围追盗贼,但最终只在农田里找到了一只丢失的皮鞋。
汪师傅随即报警,民警发现在汪师傅家不远处停着一辆可疑的白色越野车,于是展开调查。正当民警检查完案发现场时,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一名陌生男子独自向越野车走过去,面对村民的询问,神情紧张。在得知汪师傅家中被盗后,立即将他拉到一边,掏出1000元现金,表示希望能够“私了”,汪师傅当即拒绝,并协助民警将该男子控制。
心存侥幸不发一言 铁证面前终认罪
在调查过程中,该男子起先一言不发,企图蒙混过关,办案民警通过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男子名叫叶某,多次因盗窃入狱。经过进一步侦查,从叶某的姐姐家中提取到一件沾满泥泞的外套和一只皮鞋。
面对铁证,叶某终于供述自己临时起了贼心,翻窗进入汪师傅家企图行窃,因踩碎玻璃惊动了汪师傅,慌忙跳进农田逃跑。想到自己向朋友借用的越野车还停在汪师傅家附近,于是步行到住的不远的姐姐家,谎称翻了车,借了1000元钱,并换上姐夫的干净衣服,想回去与汪师傅“私了”取回车子。
顺藤摸瓜牵出系列入室盗窃案
在对叶某进行调查时,民警发现其曾3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今年48岁的叶某有11年都是在狱中度过。而这次盗窃被抓自他出狱不过两年时间。
民警对叶某的住所进行搜查过程中,发现其家中许多物品与之前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的失窃物品相符。经过进一步侦查,叶某交代了他自2017年9月以来,在我县多个乡镇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而他盗窃的动机更是让办案民警唏嘘不已:有时是因为缺钱用,有时仅仅只是想去偷点东西。他盗窃的物品大的有电视机,小的有剃须刀、食用油等。
在看守所里的叶某流下了悔过的眼泪,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又一次的牢狱生活。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1000元至3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文/甘明强、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