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崇阳县公安局青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沈某报警,称其家中床头柜上的平板电脑不翼而飞。
接报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被盗时沈某家中无人,门窗完好无损,没有被撬的痕迹,室内除平板电脑失窃外,无其他翻动的迹象。办案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发现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很快确定了嫌疑人身份。11月4日,民警在崇阳县城将刘某抓获。
“嫌疑人刘某非常谨慎,加上其居无定所,我们便在其可能居住的地方进行蹲守布控。”青山派出所民警钱超琛说道。
据嫌疑人刘某供述,10月30日16时许,其途经青山镇水库村沈某家时,发现其家中无人,因囊中羞涩便萌生了伺机行窃的歹念,环顾四周,发现沈某家床头柜上的平板电脑后迅速盗走,出门后怕打草惊蛇,便将平板电脑藏匿在附近一柴房内,随后告知好友陈某。次日,两人一起将藏匿的平板电脑拿走并售卖,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特约记者:陈昭 通讯员:魏圆 编辑:陈超 编审:熊晓辉)